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公司”) 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平先生的通知,为偿还股票质押融资贷款,以减少债务、化解股票质押风险,其自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3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7,080,000 股, 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公司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的1.39%。 根据《证券法》 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李平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 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李平 | ||||
住所 |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西山汇2号楼9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3月15日 | ||||
股票简称 | 东土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35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708 | 1.39 | |||
合 计 | 708 | 1.39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35,169,517 | 26.45 | 128,089,517 | 25.0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630,596 | 2.86 | 28,395,379 | 5.5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0,538,921 | 23.59 | 99,694,138 | 19.51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 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1. 李平先生于2021年3月15日与深圳中航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航智能装备基金”)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0,2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以5.5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航智能装备基金。本次股份协议转让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协议转让尚未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2. 本公告中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