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4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16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9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连小明。
7、会议通知情况: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21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66,604,0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660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6人,代表股份6,978,7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69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8人,代表股份73,582,8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9297%。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19,757,0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25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778,2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5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6,978,7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696%。
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1.选举连小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2,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6007%,通过选举。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76,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7179%。
1.2选举汤正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7,342,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5192%,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16,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4141%。
1.3选举赵素霞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7,329,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5015%,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03,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483%。
1.4选举雷志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7,26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4179%,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2,1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0370%。
1.5选举王海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7,312,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4787%,
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86,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633%。
1.6选举李晓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7,088,7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1745%,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262,9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1304%。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2.1选举姜爱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7,309,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4750%,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84,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497%。
2.2选举包敦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7,269,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4205%,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4,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0466%。
2.3选举石贵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7,246,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3888%,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20,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67.9287%。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3.1选举谷美君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7,280,6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4352%,通过选举。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5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013%。
3.2选举宋大鹏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7,250,5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3943%,通过选举。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24,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9489%。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217,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0669%;反对3,674,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9931%;弃权69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4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391,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9028%;反对3,674,0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962%;弃权69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010%。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735,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35%;反对5,650,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788%;弃权19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9,7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4042%;反对5,650,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987%;弃权19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