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权人涉及公司债权资产转让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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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科技”)于2021年3月16日收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台州分行”)《债权转让告知函》,公司的债权人民生银行台州分行将其对公司的贷款本金1505万元及相应利息的全部权益,于2020年12月24日依法转让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浙江分公司),双方转让协议已经签署。具体转让的债权明细如下: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借款合同编号 | 担保人名称 | 担保合同编号 | 原贷款行 |
1 |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借贷字第ZH1900000106725号 | 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德松、江珍慧 | 公担保字第99752019B01098号.个担保字第99752019B01099号.个担保字第99752019B01100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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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