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名,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