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1-01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龙羽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在2021年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赵庆军。
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0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6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13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9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6.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47亿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0.98亿元、发债等其他证券业务1.49亿元)。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家、主要行业(其中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家、文化体育娱乐业2家、采矿业2家、批发和零售2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5017万元。
2020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5家、主要行业(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5家、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4家、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2家、专用设备制造29家、商业服务业25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2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1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9家),2020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6869万元。亚太(集团)无对金龙羽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集团)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无未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018年至2020年)3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根据公司申请查询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诚信信息报告显示:亚太(集团)2018 至2020年诚信档案记录与前述披露相符;2021年亚太(集团)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华燕,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开始为金龙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玉琴,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金龙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申利超,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南玻A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华燕、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玉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申利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根据公司申请查询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显示:项目合伙人徐华燕、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玉琴截至2021年3月5日诚信档案记录与前述披露相符;
3.独立性
亚太(集团)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8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获取亚太(集团)提供的资料以及公司向深圳证监局查询的证券期货市场该所及执行审计业务人员诚信档案,亚太(集团)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亚太(集团)及其执行审计业务人员具备证券期货市场诚信资质。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就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亚太集团为本公司IPO申报会计师,自本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根据过往的审计工作情况判断,亚太集团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根据公司查询的亚太(集团)以及签字会计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诚信信息报告显示,亚太(集团)及签字会计师均具备执行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年审机构所有利于保障、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执行审计业务人员经公司查阅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诚信信息报告显示具备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要求。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表决程序合法。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六)公司查询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执行审计业务人员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