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监管函【2021】第 27 号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月2月10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你公司对前期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相关差错进行了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导致你公司2020年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由1.05亿元更正为2,672.95万元,更正幅度为74.77%,导致你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由1.82亿元更正为
1.03亿元,更正幅度为43.35%。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月修订)》第
1.4条、第2.1条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