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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达股份:精达股份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对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达股份”)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230Z0037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精达股份及子公司2020年度存在被持股5%以上的股东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上述拆出款虽已全部收到并收取利息,但由于精达股份及子公司拆出资金过程中未履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批流程,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说明精达股份及子公司在资金支付审批、关联交易决策、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同时,精达股份子公司还存在为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转贷的情形。精达股份及子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制定了整改措施。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公司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审阅了容诚所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容诚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容诚所对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三 、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截至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子公司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对外拆出资金已全部收回并收取了资金占用利息,公司没有因违规事项受到实质性的损失。公司董事会将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自

查整改,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内控检查,强化内部监督,严把公司各个内控管理环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的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管理与监督,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文件,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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