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横店影视: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6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作为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理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我们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潘伟光先生、朱燕建先生、赵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两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董事会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3,4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8,448,200.00元(含税)。该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和要求,经过横店影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做了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我们没有异议。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政策规定和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已覆盖了公司所有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总体上是有效的。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八)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2020年度,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自有资金以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相关承诺事项情况的披露真实充分,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情形。同时,公司能够积极敦促承诺各方,确保各相关承诺得到了及时有效地履行。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与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且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 保证2020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我们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总体评价

2020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预期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在履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我们将持续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发挥业务专长,保持独立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