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021年3月15日,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鸿源”)的《通知函》。函中通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或“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鸿源重整。
?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鸿源重整,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北京海鸿源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重整的情况
海南省高院已于2021年2月10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间接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海鸿源《通知函》。函中通知,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鸿源重整。
二、风险警示
㈠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海鸿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81,494,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3%。北京海鸿源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对公司的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相关影响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暨公司A股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㈡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㈢ 北京海鸿源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㈣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㈠ 北京海鸿源《通知函》。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