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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6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届时分配时总股本1,192,275,01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塔牌集团股票代码00223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曾皓平钟昊
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
电话0753-78870360753-7887036
电子信箱gdtpzhp@126.comtp@tapai.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业务和产品

1、业务产能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硅酸盐水泥、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是粤东地区规模最大的水泥制造企业,现有8条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线,生产基地主要布局在广东省梅州市、惠州市和福建省龙岩市,报告期内,公司文福万吨线项目二期工程建成投产,新增水泥产能400万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水泥产能已达2,200万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硅酸盐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硅酸盐水泥,主要应用于高速公路、水电大坝、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地产等各类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主要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材料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预拌混凝土主要用于各类土木工程建设。

3、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销售水泥、混凝土等实现企业的盈利目标。公司拥有“塔牌”、“嘉应”、“粤塔”、“恒塔”四个品牌,在粤东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并畅销深圳、东莞、惠州等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以及福建和江西的部分地区。公司的水泥销售模式根据销售对象的不同,建立了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并存的多渠道、多层次的销售网络。公司水泥销售主要以三大基地为核心,通过公路向周边市场辐射。

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水泥企业的盈利主要受水泥产销量、销售价格及水泥生产成本的影响。公司水泥销售区域集中在粤东地区以及周边的深圳、东莞、惠州、福建龙岩、江西赣州等地区,这些地区未来水泥需求较旺盛。公司在粤东水泥市场的占有率较高,水泥销售价格相对较高,盈利水平较好。公司生产成本主要受煤炭、电力价格影响较大。公司业绩与宏观经济发展状况,水泥行业相关的错峰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等政策以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具有紧密关联性,广东省尤其是粤东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当地发展的周期性,均会对公司盈利状况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及地位

1、水泥行业的发展阶段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用水泥制成的砂浆或混凝土,坚固耐久,广泛应用于土木建筑、水利、国防等工程,目前国内外尚无任何一种材料可以替代它的地位。我国水泥工业先后经历了初期创建、早期发展、衰落停滞、快速发展和结构调整阶段。目前行业已步入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阶段,行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近几年,随着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攻坚阶段,错峰生产成为主要抓手,行业自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供需关系得到了有效改善,“稳增长”仍存在一定的基础,水泥行业的发展会保持相对稳定。

2、水泥行业周期特点

水泥行业发展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行业紧密相关,周期性发展规律明显。此外,水泥行业还呈现季节性特征,北方冬季、南方雨季因施工减少为行业销售淡季,公司主营业务相应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受运输半径影响,水泥行业还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通常而言,一般水泥运输半径为陆运200公里、水运500公里,公司三大水泥生产基地都比较接近市场,地理位置优势突出,较其它竞争对手具有经济运输半径的优势。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广东省规模较大和综合竞争力较强的水泥龙头企业之一,现有广东梅州、惠州,福建龙岩三大生产基地,截至报告期末熟料产能1,473万吨,排名第14名(数据来源:中国水泥网),水泥产能2,200万吨,公司水泥产品在粤东区域市场占有率较高。

公司于2006年12月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列入“国家重点支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大型企业(集团)名单”中重点支持的60家企业,是广东地区仅有的两家入围水泥生产企业之一。中国水泥协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水泥上市公司综合实力排名中,公司排第11位。(数据来源:中国水泥协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7,046,663,031.116,890,702,383.142.26%6,630,342,487.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2,154,742.411,733,479,230.942.81%1,723,112,93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30,792,041.811,490,956,415.939.38%1,620,458,212.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9,137,202.212,077,724,552.4516.43%2,615,635,594.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50691.45743.40%1.44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50691.45743.40%1.44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62%18.42%-0.80%20.01%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资产总额12,610,528,058.6311,752,022,732.067.31%10,942,916,568.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446,062,875.639,782,622,540.696.78%8,975,671,061.5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项目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991,154,033.071,808,094,407.241,876,235,892.482,371,178,698.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434,077.12595,418,087.50458,898,459.43404,404,118.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1,198,519.33497,878,498.26421,295,980.31380,419,043.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444,942.15677,138,907.12835,435,382.061,043,007,855.1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2,968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5,89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钟烈华境内自然人16.61%198,001,330
彭倩境内自然人9.56%114,000,000
徐永寿境内自然人7.93%94,584,956
张能勇境内自然人6.17%73,504,408质押15,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10%36,913,371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1.59%19,004,900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1.38%16,434,605
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61%7,229,965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0.56%6,672,126
财通证券资管-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智汇8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53%6,356,000
财通证券资管-宁波上融物流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智汇8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53%6,356,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钟烈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61%股份,根据2016年12月17日彭倩女士与钟烈华先生签署的《委托投票协议》,彭倩女士将其持有的86,775,951股(公司总股本的7.28%)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钟烈华先生行使,钟烈华先生实际可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为23.89%,彭倩女士系钟烈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财通证券资管-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智汇8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证券资管-宁波上融物流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智汇8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方为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上融物流有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上融物流有限公司均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宏观环境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国民经济稳定恢复,主要目标完成好于预期。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3%;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回升,同比增长2.9%,增速较上年回落

2.5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增长0.9%,增速较上年回落2.9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7.0%,增速较上年回落2.9个百分点。(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行业状况

2020年,水泥行业经济运行表现为“急下滑、快恢复、趋稳定”的特征。水泥产销量实现同比增长由负转正,2020年全年水泥产量达到23.77亿吨,同比增长1.6%,保持高位平台期。水泥价格处于高位震荡,呈现出“先跌后扬”的“V”字型走势,价位水平与2019年相当,行业实现营业收入9,960亿元,同比下降

2.2%,利润总额1,833亿元,同比下降2.1%,行业依旧保持了稳健发展态势。(数据来源:数字水泥网)经营综述

2020年,公司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牢牢抓住国家加大基础设施投资保经济增长的重大机遇,坚持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等工作,在环保治理、智能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进一步推进绿色水泥矿山、智能水泥工厂、一级安标等建设,推进水泥产业高质量发展,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水泥产量1,952.32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24%;实现水泥销量1,921.95万吨,较上年同期小幅下降了0.88%,同时实现新增熟料销量60.17万吨;实现营业收入70.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81%。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水泥销售的影响,并得益于文福万吨线项目二期顺利投产,公司实现了水泥和熟料产销量小幅增长;粤东市场水泥价格自年初开始高开低走,使得公司全年水泥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小幅下降了0.17%;得益于煤炭价格下降等影响,公司水泥销售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3.90%,成本下降大于售价下降使得公司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了1.99个百分点。受此叠加影响,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了小幅增长。同时,公司所持证券、基金类金融资产实现正向收益,进一步增厚了公司业绩。

下游产业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及控股搅拌站实现混凝土销量63.95万方,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0.60%;实现营业收入25,432.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7.32%。报告期内,用于公司混凝土生产的内部水泥销量为14.33万吨、内部混凝土销量为5.25万方,在合并时已作抵销,未包含在上述披露的销量数据中。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信念,全面落实“六稳”“六保”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工作;在严密防控的同时,争分夺秒推进文福万吨线项目二期工程建设,4月底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并顺利点火投产,公司水泥产能规模进一步提升,在粤东的话语权进一步增强。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推进工厂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产业绿色化并取得明显成效。在扎实做好主业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兴产业发展道路,推进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加快大健康产业项目发展步伐,推动石灰石矿山废石、废土的综合利用,加快辅材矿点发展建设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荣获“广东省建材质量标准优秀企业”、“2018-2019年度建材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19年度朝阳环保杯中国水泥熟料产能20强”、“2019中国水泥行业品牌影响力企业广东省十强”、“2019中国水泥行业年度杰出企业智能工厂卓越奖”、“2019年度广东省扶贫济困红棉杯金杯”、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22年1998-2019年度)、“2019年度广东建材绿色制造示范企业”、“错峰生产突出贡献奖”、“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民营企业”等荣誉称号。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水泥6,523,927,548.692,641,794,601.1340.49%-1.05%4.93%2.31%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元)
合并母公司
将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董事会审批预收款项-241,907,315.33-75,352.69
合同负债214,288,499.1966,683.80
其他流动负债27,618,816.148,668.89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元)
合并母公司
预收款项-321,195,047.21-4,433,266.48
合同负债286,621,822.163,923,244.67
其他流动负债34,573,225.05510,021.81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对2020年度的影响金额(元)
合并母公司
营业成本21,453,058.53
销售费用-21,453,058.53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了新设的塔牌环保(公司持股100%,未实际出资)和惠州塔牌矿业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100%),减少广东塔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何坤皇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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