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被提名董事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现任副董事长刘冲先生辞去了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全部职务,高翔先生辞去了公司董事职务,朱志强先生、孔国梁先生同意接受提名补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且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2、朱志强先生、孔国梁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以及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同意提名补选朱志强先生、孔国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请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及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独立董事:
何家乐潘正启吕冯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