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414,918,896.6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41,428,014.60元,加计以前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34,320,968,705.42元,并派发上年度现金红利4,081,670,613.80元后,合并口径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280,726,106.22元。
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676,199,461.7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2020年度净利润加计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449,085,945.35元,并扣减2019年度利润分配4,081,670,613.8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43,614,793.31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9,746,626.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3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4,081,670,613.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961,944,179.51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并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