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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水电: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9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因公司董事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为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派出董事,所以董事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对《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资产转让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整合公司清洁能源资源,进行区域管理,发挥区域优势,降低管理成本,创造更好效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快速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将其全资子公司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塔粤水电”)以内部资产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转让价格为金塔粤水电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26,209.47万元,新疆粤水电将以现金支付给东南粤水电内部资产转让款。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资产转让的公告》。

二、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租赁4台Ф6980盾构施工设备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成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303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任务、提高施工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不超过7,717.60万元的自有资金租赁1台(套)Ф69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和3台(套)Ф6980mm土压/TBM双模盾构施工设备进行盾构施工。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4台Ф6980盾构施工设备的公告》。

三、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

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与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发表专项意见,详见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10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1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为准),在此授信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和使用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

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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