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钰矿业”)于2021年3月4日在上市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报刊媒体上披露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号)。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道衡”)将其持有的公司55,514,826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99%)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长城资本和潍坊投资(或其指定关联方)拟共同设立的长城潍坊基金。现就上述公告补充如下:
一、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最新进展
西藏道衡于2021年3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2021]19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方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使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西藏道衡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大股东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经公司与西藏道衡沟通获悉,根据西藏道衡与长城资本、潍坊投资于2021年3月1日签订的《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中已对相关合规性风险进行了安排。协议签订的各方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在符合规定的条件及时间内按照约定继续推进相关协议转让事宜。后续若有影响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重大事项发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协议转让存在的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长城潍坊基金尚未设立,能否设立成功存在不确定性,长城潍坊基金能否设立成功、以及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如长城潍坊基金在本协议签署日后90个工作日内未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产品备案或长城潍坊基金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本协议项下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则协议自动终止。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