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三季报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三季报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01号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将贵公司有关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
2020年10月29日,贵公司披露《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对少数股权购买时点判断有误,误将原应在2020年10月上旬作为股权购买日时点的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49.00%的少数股权以2020年9月30日作为购买时点进行会计处理,从而导致公司2020年三季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负债、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权益等科目以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存在差错。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数据无需进行调整。
贵公司于2020年11月1日发布了《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第三季度报告,对上述差错进行了调整。
二、会计差错的影响
上述差错更正对贵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影响如下:
项目 | 影响金额(元)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52,8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352,800,000.00 |
负债合计 | -352,800,000.00 |
资本公积 | 223,929,636.65 |
盈余公积 | 4,800,678.41 |
未分配利润 | 59,605,205.3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8,335,520.43 |
少数股东权益 | 64,464,479.5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52,800,000.00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科目 | |
长期股权投资 | -352,80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2,800,000.00 |
资产总计 | -352,8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52,8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352,800,000.00 |
负债合计 | -352,800,000.0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352,800,000.00 |
三、相关审核与批准程序
2020年11月1日,贵公司董事会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更正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发行证券之目的使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O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