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保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365,697,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1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其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51,7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4.1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5%。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于2020年3月13日将其持有的2,290万股公司股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了每10 股转增1 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上述转增后质押的股份数变更为2,519万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披露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临2020-012号))。
近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保华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2,519万股已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陈保华 |
本次解质股份 | 25,19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6.89%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73% |
解质时间 | 2021.3.12 |
持股数量 | 365,697,935 |
持股比例 | 25.14%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51,700,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4.14%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