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于2021年3月15日在鞍山市鞍千路281号公司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9日以书面及通讯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现场表决的董事6人,通讯表决的董事3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全部董事均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签署了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项新波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二次展期,期限12个月,以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偿还该笔贷款,由公司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股东郭松森先生及其夫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