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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科: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5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各位领导:

2020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重点关注公司2020年度重大关联交易、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重组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受监事会委托,向各位汇报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并提出2021年度工作计划,请审议。

一、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

(一)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十一次会议:

1、2020年1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2、2020年2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20年4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与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最高借款协议>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开展2020年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4、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公司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2020年5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监事的议案》。

6、2020年7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预挂牌转让液晶面板产业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7、2020年8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2020年9月4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现金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南京平板显示57.646%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现金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9、2020年9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的议案》。

10、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1、2020年11月2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同业竞争承诺并同意解除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关于豁免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监事们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信息和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并提出有关的建议或意见。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履职,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决策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在会计事项的处理、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均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重大资产重组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组织、实施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内幕知情人管控,未有内幕交易行为;交易方案经多方论证,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未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4、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无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做好对董事会和高管层履职的监督和评价工作,履行好对董事会和高管人员履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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