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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科: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5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科技”)的相关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冠捷科技49%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在不考虑配套融资影响的情况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本公司5,027,846,035股股份,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58.7%,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中国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触发了对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6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中国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承诺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免于中国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特此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0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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