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2020年度,我们作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关注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路国平,男,汉族,1960 年 3 月出生,江苏丹阳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南京审计大学瑞华审计与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志勇:男,1969年10月出生,律师,江苏友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常州市律协民商事委员会副主任。1989年9月进常州第二律师事务所(常州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0年6月与他人合伙成立江苏友联律师事务所。
徐德高:男,1953年5月出生,专科学历,现已退休,曾于解放军某部服役(副团级),退役后曾任宝应县机电公司副经理、宝应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闻道才:男,汉族,1957 年 2 月生,江苏江都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潍柴动力独立董事。曾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宝应县县委书记、县长、扬州市茧丝绸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报告期内,我们参与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路国平 | 7 | 7 | 0 | 0 | 否 |
杨志勇 | 7 | 7 | 0 | 0 | 否 |
徐德高 | 3 | 3 | 0 | 0 | 否 |
闻道才 | 4 | 4 | 0 | 0 | 否 |
董事会 | 审议内容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生产经营计划,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0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宝胜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宝胜股份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拟实施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宝胜高压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西安飞机工业(集团)亨通航空电子有限公司5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高压电缆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0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 |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2020年我们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指导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独立董事改选,同时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对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学习调研及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积极深入公司基层了解实际经营情况,倾听投资者的诉求,本年度继续实地走访了宝胜电缆科技城项目,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
5、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公司能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能较好的传递我们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年度我们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做到了会议前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会议中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事件发表独立意见。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业务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交易预计及披露,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认真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和结算方式公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主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判断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通知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4、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情况
我们根据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指标、年度经营业绩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审核了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监事、高管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予以认可。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于2020年6月22日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626,452.43 元。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公司股东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并在定期报告里向社会公开披露,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和信息披露工作。2020年度,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报告45份。公司坚持及时、准确、完整的对外披露信息,未发生违反规定的事项。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遵循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建
立了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10、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
11、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与建议,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2、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要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1)继续研究国内外本行业发展现状及动态,适时调整公司发展战略;
(2)继续提高产品的质量,突出宝胜的品牌影响力;
(3)拓宽营销渠道,增加业务量;
(4)适时探索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盈利空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诚信、勤勉、谨慎、认真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