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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股份:宝胜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5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1年2月28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8,513,116.57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17,099,598.17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5,483,172.1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21年2月28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以截至2021年2月28日的总股本1,371,366,248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5,825,579.90元,占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均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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