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英洛华康复2020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
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英洛华康复2020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与傅承宪先生、英洛华康复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受让傅承宪先生持有英洛华康复19%的股权(受让股权后,公司合计持有英洛华康复70%股权)。在本次交易中,傅承宪先生对英洛华康复2019年-2022年业绩作出承诺。其中承诺英洛华康复2020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092万元,如不足,则向公司承担足额补偿责任(净利润均按当期净利润和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计算,审计机构为同期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信专字[2021]第000030号),英洛华康复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14.0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1.62万元,业绩未达到2020年度承诺业绩3,092万元。
二、业绩承诺未完成原因
英洛华康复2020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受
全球疫情影响,英洛华康复国内外业务均受到较大冲击,同时英洛华康复为后续进一步快速发展进行了固定资产投资、人员储备、研发投入等,导致相关费用增加,成本上升。
三、业绩补偿情况
公司根据英洛华康复2020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情况,向傅承宪先生出具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告知函,经过公司与业绩补偿义务人傅承宪先生沟通,傅承宪先生对该业绩补偿事项无异议,同意对未完成业绩进行足额补偿,需补偿金额为1,495.30万元。
当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要求时,当期期末应补偿的现金数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期末应补偿的现金数额=[股权转让总价款X(截止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二内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二内累计巳补偿现金数额。(“业绩承诺二”指:2020-2022年英洛华康复的业绩承诺),详见公司2020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英洛华康复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事项时,遵守了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本事项的审批程序合规,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六、公司后续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英洛华康复的业绩情况,加强对其的管理工作。公司将督促业绩承诺方按照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及时履行补偿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