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21-013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1年度与受同一企业控制的下列关联方发生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东磁”)、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工程”)、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共照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照明”)购买产品,预计发生金额分别为1,011.95万元、150万元、171万元、710万元。
2、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横店东磁、浙江省东阳市东磁诚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基电子”)、东阳市横店东磁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电机”)销售商品,预计发生金额分别为28,000万元、1,700万元和1,000万元。
3、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横店东磁、横店集团英洛华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电气”)、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进出口”)租赁房屋,预计发生金额分别196.41万元、64.63万元、93万元;拟向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磁电子”)出租房屋,预计发生金额为96.17万元。
4、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委托东阳四合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四合水”)、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水处理”)提供水处理服务,预计发生金额分别为277万元、33万元。
上述交易均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共计33,503.16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采购商品、原材料,销售商品,接受服务,租赁等。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厉宝平先生回避表决,4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蒋岳祥先生、赵国浩先生、王成方先生事前认可了本次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原材料、产品 | 市场价格 | 1,011.95 | 102.21 | 426.50 |
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原材料、产品 | 市场价格 | 150 | 10.19 | 63.97 | |
横店集团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 | 原材料、产品 | 市场价格 | 171 | 30.78 | 0.19 | |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原材料、产品 | 市场价格 | 710 | 118.44 | 13.34 | |
小计 | - | - | 2,042.95 | 261.62 | 600.03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原材料、产品 | 市场价格 | 28,000 | 6,635.86 | 26,147.62 |
东阳市横店东磁电机有限公司 | 原材料、产品 | 市场价格 | 1,000 | 62.95 | 336.93 |
浙江省东阳市东磁诚基电子有限公司
浙江省东阳市东磁诚基电子有限公司 | 原材料、产品 | 市场价格 | 1,700 | 84.28 | 586.97 | |
小计 | 30,700 | 6,783.09 | 27,071.52 | |||
向关联方承租、出租房屋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承租 | 市场价格 | 196.41 | 32.74 | 0 |
横店集团英洛华电气有限公司 | 房屋承租 | 市场价格 | 64.63 | 11.59 | 0 | |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 房屋承租 | 市场价格 | 93 | 15.50 | 103.48 | |
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公司 | 房屋出租 | 市场价格 | 96.17 | 24.38 | 96.17 | |
小计 | 450.21 | 84.21 | 199.65 | |||
委托关联方提供服务 | 东阳四合水处理有限公司 | 水处理 | 市场价格 | 277 | 54.61 | 274.74 |
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水处理 | 市场价格 | 33 | 5.38 | 28.83 | |
小计 | 310 | 59.99 | 303.57 | |||
合 计 | 33,503.16 | 7188.91 | 28,174.77 |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426.50 | 500.00 | 0.81 | -14.70% | 2020年3月13日巨潮资讯网 |
小计 | 426.50 | 500.00 | 0.81 | -14.70%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钕铁硼 | 25,146.80 | 40,020.00 | 17.12 | -37.16% | 2020年3月13日巨潮资讯网 |
东阳市横店东磁电机有限公司 | 钕铁硼 | 336.93 | 800.00 | 0.22 | -57.88% | 2020年3月13日巨潮资讯网 | |
浙江省东阳市东磁诚基电子有限公司 | 钕铁硼 | 586.97 | 2,100.00 | 0.38 | -72.05% | 2020年3月13日巨潮资讯网 | |
小计 | 26,070.70 | 42,920.00 | 17.72 | -39.26% | |||
向关联方承租 |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03.48 | 98.55 | 32.96 | 5.00% | 2020年3月13日巨潮资讯网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0 | 230.00 | 0 | -100% | 2020年3月13日巨潮资讯网 | |
小计 | 103.48 | 328.55 | 32.96 | -68.50% | |||
委托关 | 东阳四合水处理 | 水处理 | 274.74 | 268.00 | 90.50 | 2.51% | 2020年3月13日 |
联方提供服务
联方提供服务 | 有限公司 | 巨潮资讯网 | |||||
小计 | 274.74 | 268.00 | 90.50 | 2.51% | |||
合计 | 26,875.42 | 44,016.55 | - | -38.94%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上述各公司生产经营及市场需求受到影响,导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经过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发生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时金,注册资本:人民币164,360万元,住所为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磁性器材、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电子产品、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硅片及组件等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024,012.04万元,净资产601,204.9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01,783.19万元,净利润101,356.99万元(经审计)。
2、浙江省东阳市东磁诚基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时金,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大桥头),主营业务:
电子元件、机械、电机、五金电器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82,080.57万元,净资产24,418.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5,960.79万元,净利润5,859.37万元(经审计)。
3、东阳市横店东磁电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江群,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电机、电器、机械、电子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无线电发射设备)制造(不含电镀)。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0,391.67万元,净资产17,609.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271.96万元,净利润3,170.22万元(经审计)。
4、赣州市东磁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彤初,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四路以西、金龙路以北1#电机厂房。主营业务:电机、电子产品生产和销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3,363.7万元,净资产1,993.6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40.00万元,净利润368.26万元(经审计)。
5、横店集团英洛华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季福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汽车配件、机械设备、自动控制门窗、医疗设备配件制造、销售;科技开发咨询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的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44,117.60万元,净资产16,470.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5,302.97万元,净利润2,430.14万元(未经审计)。
6、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强,注册资本:人民币48,771.54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照明器具制造、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416,475.81万元,净资产283,456.8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4,734.31万元,净利润28,848.62万元(未经审计)。
7、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国红,注册资本:人民币14,48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改性塑料粒料及制品制造;自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32,853.35万元,净资产15,765.4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1,039.99万元,净利润5,024.79万元(未经审计)。
8、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国红,注册资本:
人民币15,2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LED照明灯具产品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室内外照明工程、舞台灯光及音响设备工程、园林绿化及生态景观工程、高低压电
气及送变电工程、户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节能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咨询及技术服务等。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48,016.70万元,净资产12,868.4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448.92万元,净利润-1,900.70万元(未经审计)。
9、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韦玉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35,958.55万元,净资产72,295.8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4,822.95万元,净利润47,081.09万元(未经审计)。
10、东阳四合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国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第二电子工业区电镀集聚区。主营业务:
工业废水处理,工业废料销售(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水处理工程安装。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286.98万元,净资产116.9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50.29万元,净利润9.17万元(未经审计)。
11、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洪成,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污水处理;水处理工程安装。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3,826.95万元,净资产-22,233.1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570.05万元,净利润-639.63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横店东磁、英洛华电气、横店进出口、得邦工程、公共照明、得邦照明、诚基电子、东磁电机、东磁电子、东阳四合水、横店水处理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三)上述交易对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交易风险可控。相关关联方对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业务往来均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定价,并签订合同。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均在业务实际发生时与相关关联方具体签署预计金额范围内的相关订单或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采购、销售、接受服务、租赁及委托理财等交易行为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金融市场的平台及渠道,提高资金利用率,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之间实施采购、销售、接受服务、租赁及委托理财等交易行为均属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商业往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蒋岳祥先生、赵国浩先生、王成方先生事前认可了本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是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是客观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