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10月28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召开了三届七次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五人,独立董事徐向艺、汪平通过通讯方式表决。两名监事张长虹、刘振顺、总经理王士磊先生、财务负责人孙玉华女士、董秘列席会议。参会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于淑珉女士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4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了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海信(北京)电器有限公司 与 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的“代理销售冰箱”的提案,董事会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会议通知另行公告)。两位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也发表了相关意见。详见临2004-011号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28日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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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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