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06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内容保密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决议的执行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可以通过调阅相关文件资料、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等方式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会秘书可以通过搜集和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协助董事会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会可以要求经理层成员向董事会口头或书面汇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及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情况。
第三十九条 会议档案的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过”、“超过”、“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是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并开始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