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08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九章 责任追究第三十八条 公司将对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当事人追究责任,对因此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第三十九条 对担保项目论证有引导性或判断性错误,导致决策失误的,担保审查部门、经办部门和协助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条 本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必须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的资料。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拟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