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南九龙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九龙)于2013年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签订《烟气脱硝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期20年。中孚电力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法院送达的(2020)豫01破申122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国能建设集团对中孚电力的司法重整申请,因此河南九龙对中孚电力的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按期全额收回的风险。(该事项详见公司2021-001号公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南九龙账面应收中孚电力一般债权余额5,657.56万元。根据中孚电力2020年9月财务报表中列示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估计判断,预计河南九龙可收回债权金额4,100.87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准确,对该笔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1,556.69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处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严格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6.69万元。
三、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可以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