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压缩公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公司资产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