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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开发:对外提供担保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3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

2020年1月20日、1月21日,本公司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分别竞得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R标准分区R24-4/05、R25-1/04、R26-1-1/05、R26-1-2/05号和R26-3/04、R27-2-1/04、R27-2-4/0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R24-4/05、R25-1/04、R26-1-1/05、R26-1-2/05号宗土地面积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7081元,成交总价为人民币67200万元。R26-3/04、R27-2-1/04、R27-2-4/04号宗土地面积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8214元,成交总价为人民币80060万元。(详见本公司于 2020年1 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0年1月23日、4月8日公司分别与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资局”)签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渝地(2020)合字(北碚)第25号、渝地(2020)合字(北碚)第59号]。 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变更协议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重庆骏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励公司”)

与市规资局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渝地(2020)合字(北碚)第25号、渝地(2020)合字(北碚)第59号] 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以下简称:“《变更协议》”)暨向全资子公司骏励公司履行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签定上述《变更协议》后骏励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70%以上,此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骏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肆仟伍佰万元整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21年02月04日

5、法定代表人:郑坚

6、营业期限:2021年02月04日至永久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9、骏励公司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变更协议》暨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出让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受让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现受让人:重庆骏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将受让人由“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骏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由原受让人变更为现受让人。 (二)现受让人承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渝地(2020)合字(北碚)第25号、渝地(2020)合字(北碚)第 59 号)的全部权利义务,承诺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渝地(2020)合字(北碚)第25号、渝地 (2020)合字(北碚)第 59 号)约定的义务。

(三)原受让人承诺:若现受让人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的,原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签订《变更协议》构成的担保事项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履约连带责任担保,风险可控,不损害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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