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已于2021年3月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施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