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的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永清集团的股份,未涉及直接转让本公司股份。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股权结构发生调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永清集团的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完成工商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股权结构发生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调整情况
永清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分别与刘临风先生、陈慧慧女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刘临风先生将其持有永清集团的600万元股权(其中实缴31.68万元),即其持有永清集团的1%股权以人民币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正军先生;刘正军先生将其持有永清集团的29,400万元股权(其中实缴0万元),即其持有永清集团的49%股权以人民币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慧慧女士。永清集团股权结构发生变动调整,本次股权变更前后,永清集团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变更前 | 变更后 | ||||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 | 认缴出资 比例 |
刘正军 | 59,400 | 99% | 刘正军 | 30,600 | 51% |
刘临风注 | 600 | 1% | 陈慧慧注 | 29,400 | 49% |
合计 | 60,000 | 100% | 合计 | 60,000 | 100% |
注:刘临风先生为刘正军先生之子,陈慧慧女士为刘正军先生配偶。
二、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图
变更前:
变更后: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股权结构变动前后,刘正军先生仍为永清集团控股股东,且在永清集团一直担任执行董事职务,永清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结构调整系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内部股权结构调整,未导致公司
刘正军 | 刘临风 |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99%
99% | 1% |
100%
61.34%
61.34%
刘正军
刘正军 | 刘临风 |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99%
99% | 1% |
100%
61.34%
61.34%
刘正军
刘正军 | 陈慧慧 |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51%
51% | 49% |
100%
61.34%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以上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