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14名,实参加董事14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预(议)案:
1.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预案》
内容详见《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临2021-006号)。
上述反担保为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张英岱、季峻、赵宗波、王永良、柯王俊、林鸥、王琦、陆子友、陈忠前、向辉明已回避表决。
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07号)。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