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表决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向间接控股股东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为期一年,借款年利率5.4%,采用附条件抵押的保证方式(即以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九夷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房产、土地及设备抵押;待其具备抵押条件后,办理不动产及设备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率35%),用于偿还兴业银行存量贷款,以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要。(详见公司今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关于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两名董事李军及张东卓为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订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