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965,578.88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 199,507,545.91元,实收股本319,455,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0年疫情给公司带来全方位的冲击,包括船队作业、补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渔船修理、人员轮换、鱼货销售等各方面,挑战压力巨大。超低温金枪鱼市场消费降至冰点,且价格大幅下降,给企业效益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受周期性资源波动的影响,部分区域金枪鱼单船产量出现历史低点,造成捕捞收入及利润的下降。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统筹推进防疫工作和生产经营,采取科学防疫措施,保证生产一线员工的稳定和健康并确保鱼货的食品安全。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研成果向生产实践的转化过程,利用远洋渔业领域国际先进科研成果,探索科学作业、提高船队捕捞产量、减少人工成本的新方法。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缓和捕捞资源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注重品牌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