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 4 号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0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为30.63亿元,较上年下降12.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0.66亿元,较上年下降50.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0.36亿元。2016年至2019年你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四年为负。
(1)请你公司结合行业状况、各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变动、重要子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具体说明公司是否已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2)请年审会计师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亿元,较上年度下降227.48%。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金额为6.3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0.36%。
(1)请结合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期后退换货情况、信用政策变化、对应应收账款余额、历年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逾期情况等因素
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为实现业绩而持续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以及通过主要客户进行销售压货确认销售收入等情形。
(2)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3、根据年报,你公司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为6.59亿元,较上年下降35.28%,该业务营业成本为5.56亿元,较上年下降41.73%。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业务的具体构成、主要客户、销售政策以及收入下降的原因。
4、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16.88亿元,占年度销售金额比例为55.11 %,其中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为12.07亿元,占年度销售金额比例为39.4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前五大客户名称、过去三年销售收入、对应回款情况等,并说明是否对其存在销售依赖。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3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