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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四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2

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四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1〕10-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四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1031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2020年业绩。发行人2021年1月13日提交的招股说明书显示,预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66%至30.4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5.69%至41.05%;2021年2月10日提交的招股说明书显示,经审阅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8.64%。请发行人说明预计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审阅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的具体原因;短时间内业绩预计与审阅报告财务数据出现较大差异的合理性。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业绩预计与审阅报告财务数据的核查过程,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是否勤勉尽责。(审核问询函问题1)

(一) 预计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审阅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的具体原因

1. 2020年度预计经营业绩的形成时间

2020年12月初,公司在经本所审阅的2020年1-9月财务数据基础上,结合2020

年10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谨慎的估计了11月及12月的经营情况,形成了2020年度经营预计数据。2020年12月7日,公司提交了根据第一轮问询函回复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正式披露了2020年度预计数据。2021年1月13日,公司根据第二轮问询函回复提交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同时对披露的年度预计数据进行了复核,鉴于部分事项尚未明确,出于谨慎性考虑,未对年度预计数据进行更新。

2. 预计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审阅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的具体原因2021年2月9日,我们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1〕10-3号)。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计数据与经审阅后的业绩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3

科 目

科 目2020年度预计 (A)2020年度审阅 (B)差额 (A-B)差异率 (A-B)/A
营业收入116,000~132,000124,308.03-8,308.03~7,691.97-7.16%~5.83%
净利润4,800~5,2005,648.95-848.95~-448.95-17.69%~-8.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400~4,8005,326.84-926.84~-526.84-21.06%~-10.98%

通过上表对比,2020年度经审阅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20年度预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预计区间值差异额为526.84万元至

926.84万元,差异率为10.98%至21.06%。造成上述数值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1) 年末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力度,实际回款超过预计,信用减值损失减少

2020年10月及11月,公司当月应收账款回款金额分别为7,238.46万元、11,653.12万元。2020年12月初,公司在进行年度预计时,根据前期销售及回款情况,预计2020年12月回款金额在15,000万元左右。

2020年12月下旬,公司加大欠款的催收力度,同时由于年末三元材料行业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均在上涨,下游客户对此表示理解,当月实际回款26,284万元,超过预计数11,284万元,减少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数约564.20万元。

因行业结算习惯,下游客户通常在每个月的月底集中回款,因此,月初对当月的回款金额难以准确预计,导致当月实际回款与预计存在差异。

(2)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因实际情况变化调整

截至2020年9月30日,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光宇)尚欠公司774.70万元货款,公司对其应收账款按照4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10月,公司针对哈尔滨光宇欠款事项向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12月初,公司在进行年度业绩预计时,因对哈尔滨光宇的诉讼尚无进展,且哈尔滨光宇已超过1年时间未回款,计划对哈尔滨光宇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21年1月,公司与哈尔滨光宇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书》,哈尔滨光宇同意2021年2月1日前向公司支付100万元,2021年3月起至2023年2月,每月最后一日前哈尔滨光宇或委托其他第三方向公司支付281,125元货款。公司已于2021年1月收到哈尔滨光宇委托哈尔滨光宇电子有限公司(哈尔滨光宇子公司)支付的货款100万元。基于上述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及回款情况,审阅报告中将哈尔滨光宇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调整为70%。

因审阅报告中哈尔滨光宇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预计数据时的比例,增加税前利润232.41万元。

上述两项因素合计影响年度预计的税前利润796.61万元,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为677.12万元。

单位:万元

2-4项 目

项 目预计情况实际情况影响税前利润影响税后利润金额
12月份应收账款回款15,000.0026,284.00564.20479.57
哈尔滨光宇计提坏账准备774.70542.29232.41197.55
合 计796.61677.12

公司年度预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审阅报告的差额为526.84万元至926.84万元,扣除因年末回款及单项计提哈尔滨光宇应收账款的信用减值损失影响后,审阅报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位于年度预计数据的区间内。

3. 2021年1月13日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仍然使用2020年12月形成的年度预计业绩的原因

2021年1月13日,公司在提交第二轮问询函回复暨招股说明书时,年度的回款数据已经取得,但考虑到其他因素,暂未对上次提交的年度预计业绩数据进行

调整。具体原因如下:

(1) 公司与哈尔滨光宇的诉讼尚未取得进展

诉讼期间,公司与哈尔滨光宇进行了多次的协商,争取能早日解决诉讼问题,哈尔滨光宇也表达了进行和解的意愿。截至2021年1月13日,双方对和解的内容及进度尚未最终确定,哈尔滨光宇能否回款也无法确定,哈尔滨光宇的应收账款和解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程度尚难以准确估计。

(2) 公司尚未结账,无法得出相对精确的年度数据

截至2021年1月13日,公司尚未完成结账工作,存货减值测试工作量较大,尚未完成,无法得出相对精确的年度业绩数据。

(3) 已经开始对2020年度数据进行审阅,计划完成后提交

本所已经进场开始审阅工作,计划于2月初出具审阅报告。

公司在2021年1月13日提交招股说明书时,测算的年末回款对净利润影响金额为479.57万元,占当时预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在10%以内,考虑到年度结账工作尚未完成,存货减值测试尚未完成,哈尔滨光宇的应收账款和解方案尚未确定,因此未对上次披露的年度预计数据进行调整,计划待审阅报告出具后提交经本所审阅后的财务数据。

(二) 业绩预计与审阅报告财务数据出现较大差异的合理性

公司预计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16,000~132,000万元,经审阅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显示全年营业收入为124,308.03万元,营业收入与预计收入上下限的中位数接近。

经审阅的毛利率水平与全年预计、三季度的毛利率水平不存在显著差异,预计合理。

公司业绩预计与审阅报告财务数据出现差异,主要原因是年末回款金额增加以及2021年1月公司与哈尔滨光宇的诉讼出现新的进展,其他主要会计科目未出现重大差异,公司业绩预计与审阅报告财务数据的差异原因合理,不存在利用年末集中发货等手段调节利润的情况。

(三) 业绩预计与审阅报告财务数据的核查过程

1. 业绩预计核查过程

(1) 了解与编制业绩预计财务数据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编制人员的经验和胜任能力;

(2) 评价管理层业绩预计使用假设的合理性;

(3) 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1季度生产经营计划及业绩目标的合理性、可实现性及预测的谨慎性;

(4) 查阅公司在手订单及发货计划,评估发货计划的合理性,重新计算在手订单预计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结合历史同期营业收入和当前市场情况,分析营业收入预测的合理性;

(5) 根据存货库存及在手采购订单,分析公司预计期内原材料价格的合理性;

(6) 根据公司的生产计划,结合各产品单耗及工时情况,分析公司预计期内生产成本的合理性;

(7) 根据库存商品及生产成本情况,结合发货计划,分析公司估算的预计期内营业成本的合理性;

(8) 根据预计期间内的已发货及预计发货的收入及成本,测算相关的毛利率,并与前期实现的毛利率进行对比,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分析预计期间毛利率的合理性;

(9) 结合下游客户已回款情况,估计预计期间内的回款,并进行信用减值测算,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合理性;

(10) 了解公司相关的诉讼进展,并结合下游客户的经营情况,分析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谨慎性;

(11) 结合预计期间原材料及三元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分析预计期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12) 结合前期的期间费用率水平,分析预计期间费用率水平的合理性;

(13) 比较所得税水平,分析其合理性。

2. 审阅报告财务数据的核查过程

(1) 了解与财务报表相关的的内部控制;

(2) 对财务报表实施分析程序;

(3) 对于银行存款,亲自到银行获取加盖银行印章的对账单;

(4) 对于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付账款、合同负债余额变动较大的客户、

供应商,以及2020年新增的重要客户、供应商发函询证,对未回函的,实施替代程序;

(5) 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获取仓库收发存报表,选择主要项目与财务账进行核对;对存货实施出入库的截止测试;检查存货计价及成本核算方法是否与前期保持一致;

(6) 对于应交税费,取得税务部门汇算清缴或其他确认文件、有关政府部门的专项检查报告、税务代理机构专业报告、公司纳税申报资料等,分析其有效性,并与明细表及账面数据进行核对;

(7) 对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阅,对本期新增的重要客户、异常的交易,函证交易发生额、具体交易条款等,对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

(8) 获取信用减值损失计算表,结合公司客户经营状况、期后回款情况、回款计划,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合理性;

(9) 获取存货减值测算计算表,分析并复核其计算的准确性;

(10) 对于期间费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和截止测试;

(11) 取得所得税计算表,分析并计算其准确性。

(四) 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比较2020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实际数据与预计数据的差异,分析业绩预计与审阅报告变动幅度较大的主要报表项目变动原因;

(2) 复核2020年12月实际回款情况,并分析计算其对年度预计业绩的影响;

(3) 查阅公司对哈尔滨光宇的诉讼材料、《和解协议书》、银行回款单据。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业绩预计与审阅报告财务数据出现差异,主要原因是年末回款金额增加以及2021年1月公司与哈尔滨光宇的诉讼出现新的进展,其他主要会计科目未出现重大差异,公司业绩预计与审阅报告财务数据的差异原因合理;

(2) 我们对公司业绩预计和审阅报告财务数据分别执行了核查和审阅程序,

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二、关于存货。审核问询回复显示:(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0.06%、1.48%、0.86%、2.79%,可比公司均值分别为0.18%、

1.26%、3.51%、2.99%。(2)报告期内,发行人剔除年度订单后的存货在手订单分别为2,938.34万元、10,399.30万元、29,018.70万元和20,322.23万元,存货余额分别为16,329.22万元、11,251.58万元、14,801.73万元和14,717.73万元,发行人回复中未充分分析订单与存货余额的匹配性。请发行人:(1)量化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2)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存货在手订单与存货余额的匹配性。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问题7)

(一) 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1.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8公 司

公 司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天力锂能账面余额14,717.7314,801.7311,251.5816,329.22
跌价准备410.54126.74166.2610.21
跌价比例2.79%0.86%1.48%0.06%
容百科技账面余额64,613.6163,319.8346,967.4237,995.82
跌价准备2,075.594,291.03816.03305.05
跌价比例3.21%6.78%1.74%0.80%
长远锂科账面余额41,540.5627,480.6642,483.40
跌价准备885.4182.28
跌价比例2.13%0.30%
当升科技账面余额40,038.5821,925.2128,196.8626,025.07
跌价准备273.41377.146.246.24
跌价比例0.68%1.72%0.02%0.02%
杉杉能源账面余额50,119.2137,455.3678,179.04123,327.52
跌价准备1,770.741,770.74
跌价比例3.53%4.73%
厦钨新能账面余额74,340.8087,922.93165,668.98123,321.33

2-9跌价准备

跌价准备1,667.921,928.726,645.89
跌价比例2.24%2.19%4.01%

注:从公开信息无法获取长远锂科2020年6月30日存货数据

2. 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自行车等小型动力电池,可比公司的产品的三元材料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可比公司产品价格以及存货跌价计提受新能源汽车市场变化的影响更大。

(1) 2017年下半年,三元材料主要原材料硫酸钴、前驱体、碳酸锂等均处于逐步上涨阶段,期末存货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可比公司长远锂科、杉杉能源、厦钨新能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容百科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80%,计提比例相对也较小。整体来看,2017年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06%,与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均值0.18%无明显差别。

(2) 2018年末,公司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8%,与容百科技1.74%相当,低于厦钨新能4.01%。厦钨新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高主要因为厦钨新能2018年末部分库存成本较高,具体原因:1) 2018年钴原料市场价格持续下降期间,厦钨新能执行钴中间品长采协议,导致在2018年末形成一部分高价库存,故2018年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大;2) 厦钨新能通常结合在手订单及客户未来3-6个月的采购计划安排相应的原材料采购及产品生产,但由于2018年四季度部分客户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具体采购计划,导致2018年末的存货延迟到2019年进行消化,因此2018年末形成一部分相对高价的库存。受上述因素影响,厦钨新能2018年度存货跌价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均值。

2018年5月起,硫酸钴价格持续下跌,出于成本管理的需要,公司根据在手订单采取小批量高频率的采购方式,并逐步消化之前月份采购的存货,期末原材料-硫酸钴仅占存货余额的3.83%,钴原料对公司存货跌价的影响较小,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厦钨新能具有合理性。

(3) 2019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1) 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项目原材料在产品及 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 工物资低值易耗品及周转材料合计

2-10

天力锂能

天力锂能账面价值6,931.921,664.245,875.01183.90146.6614,801.73
跌价准备9.70117.04126.74
计提比例0.14%1.99%0.86%
容百科技账面价值12,981.2818,633.3216,786.719,575.805,325.0817.6563,319.83
跌价准备262.70215.893,772.5339.904,291.03
计提比例2.02%1.16%22.47%0.75%6.78%
长远锂科账面价值3,982.448,579.2327,184.861,478.6313.67301.7341,540.56
跌价准备108.86590.95185.60885.41
计提比例2.73%6.89%0.68%2.13%
当升科技账面价值6,546.374,316.898,293.481,537.16570.17661.1321,925.21
跌价准备211.7022.69142.75377.14
计提比例3.23%0.53%1.72%1.72%
杉杉能源账面价值15,081.802,912.4218,500.22960.9137,455.36
跌价准备1,770.741,770.74
计提比例9.57%4.73%
厦钨新能账面价值26,891.1528,187.3622,709.094,265.595,869.7487,922.93
跌价准备762.351,029.1251.5485.711,928.72
计提比例2.83%3.65%0.23%1.46%2.19%
可比公司计提比例均值2.17%2.44%6.94%0.44%3.51%
剔除容百科技抵债商品后计提比例均值[注]2.17%2.44%5.11%0.44%2.87%

[注]容百科技2019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6.78%,主要因为容百科技对比克电池公司抵债形成的电芯商品计提较高的跌价准备,剔除电芯商品的影响,容百科技2019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比例为3.57%,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均值为2.87%

2) 2019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原因分析

① 受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退坡政策影响,2019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出现明显回落,新能源汽车销售出现大幅下跌,销售均价下降,相应动力电池市场需求走低。新能源汽车主机厂及动力电池厂对成本控制更加严苛,成本压力的传导促使可比公司三元材料平均售价下滑,期末存货减值迹象明显。2019年,公司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领域占比较低,容百科技、长远锂科、当升科技等可比公司产品均以供新能源汽车为主,且随着多家行业企业陆续投入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与量产,行业产能供应逐步扩大,加之下游动力电池厂商市场竞争加剧,降本压力增强。故新能源汽车用电池材料行业的可比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整体上升。

② 容百科技2019年底因其客户比克电池发生财务困难,终止与比克电池公

司之间的交易,并对其抵债形成的电芯商品计提较高的跌价准备,期末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比例高达22.47%,明显高于其他可比公司,拉高了可比公司计提比例均值。剔除电芯商品的影响,容百科技2019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比例为3.57%,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均值为2.87%。

③ 2019年下半年公司销量比上年同期增长39.52%,销量增加导致公司结合客户订单情况对原材料(尤其是前驱体)备货增加,期末原材料较上年末增加5,229.88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重从2018年末的15.13%增加到46.83%。而期末结存的6,931.92万元原材料中外购三元前驱体为863.06吨及5,600.01万元(占比80.79%),其中2019年11、12月从中冶瑞木购入的三元前驱体816.9吨及5,263.10万元,整体采购成本较低且为年底采购入库,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其他原材料采购周期较短,跌价压力不高,使得整体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有所下降。综上,公司2019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具有合理性。

(4) 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2.79%,与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均值2.99%相当。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及新能源汽车需求疲软影响,2020年新能源汽车领域三元材料企业开工率不足,部分企业如容百科技、当升科技已经开始进入电动自行车领域,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三元材料销售价格和毛利率下降,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上年末上升,但与可比公司均值相差不大。

(二) 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存货在手订单与存货余额的匹配性

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和存货余额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11项 目

项 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在手订单金额35,427.2348,098.7010,399.302,938.34
年度订单15,105.0019,080.00
剔除年度订单的在手订单金额20,322.2329,018.7010,399.302,938.34
存货余额14,717.7314,801.7311,251.5816,329.22
其中:原材料5,061.876,931.921,702.049,384.92

2-12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6,707.405,875.017,964.614,702.94
发出商品415.58183.90217.36136.41
在产品2,532.881,810.901,367.572,104.95

注:年度订单系公司大客户天能帅福得根据生产计划对主要型号TLM510下一年度总需求进行预计并签订的年度订单总额,对应需要在期末集中备货的金额较小,因此计算期末存货余额与在手订单匹配情况时予以剔除;在手订单金额均为含税金额;委托加工物资实际属于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故将委托加工物资拆分计入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科目进行分析

2. 公司原材料与在手订单的匹配分析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含:外购三元前驱体、硫酸镍、硫酸锰、硫酸钴、碳酸锂。其中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碳酸锂等属于通用材料,可用于多种产品型号的生产,按照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的规定,通常按5-10天的耗用量进行日常备货。剔除外购三元前驱体后的其他原材料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6月30日的余额分别为5,055.25万元、1,238.32万元、1,331.91万元、1,869.33万元,对应各期末的周转天数分别为46.46天、6.8天、5.73天、5.36天。

2017年底周转天数较高的原因:2017年硫酸钴、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加速上涨,采购较为困难,主要供应商甚至采取批量销售以及款到发货的方式,公司预计2018年三元材料销量会大幅度增加(2018年第一季度销售量较2017年第四季度上涨67.61%),为保证客户订单能及时供货,公司通过批量采购逐步增加了主要原材料的备货,年末储备硫酸钴和碳酸锂4,508.45万元。

此外,其他原材料均属于日常备货,金额较小,与在手订单无直接匹配关系。

3. 扣除通用原材料、发出商品后的存货余额与在手订单的匹配分析

(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和剔除通用原材料、发出商品后的存货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

项 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数量金额
在手订单金额3,476.2035,427.234,554.2348,098.70597.5710,399.30147.082,938.34
年度订单1,425.0015,105.001,800.0019,080.00
剔除年度订单的在手订单金额2,051.2020,322.232,754.2329,018.70597.5710,399.30147.082,938.34

2-13

剔除通用原材料、发出商品后的存货余额

剔除通用原材料、发出商品后的存货余额1,638.7312,432.821,673.6413,285.92885.119,795.901,041.5111,137.56
其中:原材料-外购三元前驱体513.973,192.54863.065,600.0147.01463.72455.944,329.67
库存商品819.746,707.40607.335,875.01701.687,964.61421.784,702.94
在产品305.022,532.88203.251,810.90136.421,367.57163.792,104.95

注:通用材料=原材料-外购前驱体

(2) 2017年末存货余额与在手订单的匹配分析

截至2017年末,剔除通用原材料、发出商品后的存货余额1,041.51吨、金额11,137.56万元,其中:3系存货为99.65吨、金额1,080.69万元;5系存货为730.03吨、金额7,878.38万元;6系存货为166.09吨、金额2,030.39万元;8系存货1.76吨、金额10.34万元;其他存货43.98吨、金额137.76万元。

公司储备5系存货共730.03吨、金额7,878.38万元,对应在手订单中5系产品147.08吨、金额2,938.34万元,存货储备量较在手订单大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上涨的趋势下,公司预计2018年销售量会大幅上涨,为减少价格波动风险对利润的影响,提前储备5系三元前驱体465.34吨,金额4,175.20万元。

此外,3系、6系、8系以及其他存货共311.48吨,金额3,259.18万元,无对应在手订单。其中,根据市场反馈及与客户初步接触,公司判断2018年包覆产品销售情况良好,且由于生产工艺复杂,公司根据市场反馈提前生产储备6系共136.45吨,金额1,691.20万元,已于2018年主要销售给星恒电源以及广西卓能新能源,不存在减值;以及公司根据市场反馈提前生产储备三元材料TLM310和三元前驱体TL3X10共89.07吨,金额970.44万元,已于2018年主要销售给骆驼集团,不存在减值。

(3) 2018年末存货余额与在手订单的匹配分析

截至2018年末,剔除通用原材料、发出商品后的存货余额885.11吨、金额9,795.90万元,其中:3系存货为89.67吨、金额1,042.20万元;5系存货为

546.12吨、金额5,769.20万元;6系存货为88.73吨、金额1,194.61万元;8系存货共149.25吨、金额1,699.97万元;其他存货为11.34吨、金额89.91万元。

1) 公司储备3系存货共89.67吨、金额1,042.20万元,系公司根据2018年8月公司与银隆新能源签订的年度框架性采购协议进行了适当备货,尚未签订

对应具体订单。2019年主要销售给银隆新能源,销售均价14.01万元/吨,高于3系产品成本,不存在减值;

2) 公司储备5系存货共546.12吨、金额5,769.20万元,在手订单中5系产品486.32吨、金额8,164.57万元,在手订单覆盖率为89%。5系为公司的主打产品,公司在满足在手订单需求的同时,还会考虑即时订单的需求,故储备量高于在手订单;

3) 公司储备6系存货共88.73吨、金额1,194.61万元,在手订单中6系产品100.70吨、金额1,991.81万元,在手订单覆盖率为1.13倍;

4) 公司储备8系存货共149.25吨、金额1,699.97万元,在手订单中8系产品在手订单10.55吨、金额242.93万元。鉴于公司成立以来基于自身的特点确定了定位于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的发展战略,下游客户需求以常规多晶类产品为主,单晶及高镍产品的需求批量较小,单晶及高镍产品的产能均以兼容生产为主。8系产品生产为三烧工艺,工艺复杂且生产周期较长,为保持产品的稳定性,产线也需进行连续运行。且公司2018年了解到横店东磁对8系产品有需求,存在采购意向,公司提前储备8系材料,后因横店东磁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导致公司8系产品未能及时销售,2019年8系产品主要销售客户为横店东磁、星恒电源、阳光电源、河南鑫旺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九鼎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均价17.19万元/吨,盈利能力较好,经测试后不存在减值。

(4) 2019年末存货余额与在手订单的匹配分析

截至2019年末,剔除通用原材料、发出商品后的存货余额1,673.64吨、金额13,285.92万元,其中:3系存货为68.04吨、金额573.57万元;5系存货为1,291.91吨、金额9,366.49万元;6系存货为94.58吨、金额1,225.90万元;8系存货共197.12吨、金额2,027.61万元;其他存货为21.99吨、金额92.35万元。

1) 公司储备3系存货共68.04吨、金额573.57万元,在手订单中3系产品

5.00吨、金额65.00万元。2019年12月3系平均售价12.68万元/吨,除部分三元前驱体TL3X05因保管不善而全额计提减值4.10万元外,其余3系产品经测试不存在减值。

2) 公司储备5系存货1,291.91吨、金额9,366.49万元,在手订单中5系

产品4,542.58吨、金额47,924.29万元,剔除年度订单后的5系产品在手订单为2,742.58吨、金额28,844.29万元,在手订单覆盖率为2.12倍。

3) 公司储备6系存货94.58吨、金额1,225.90万元,无对应在手订单。主要原因为:① 2018年年末公司收到哈尔滨光宇单晶三元材料的订单。2019年公司逐步根据其订单储备三元前驱体并生产单晶三元材料,共储备6系三元材料、三元前驱体共52.44吨、金额672.30万元,2019年年末TLD606平均售价15.61万元/吨,高于6系单位成本,经测试不存在减值;② 2019年年末库存TLM610三元材料8.04吨、金额141.82万元,平均售价14.33万元/吨,计提跌价准备

27.77万元。

4) 公司储备8系存货197.12吨、金额2,027.61万元,对应在手订单中8系产品6.65吨、金额109.41万元。8系存货主要为蜂巢能源备货,2019年10-12月蜂巢能源派驻人员来公司进行现场审核验收期间,公司保持连续生产8系产品以供蜂巢进行监测和收集数据。故2019年存在TLP813、前驱体TL83X10无订单生产的情况,2019年末TLP813平均售价16.07万元/吨,经测试不存在减值。

(5) 2020年6月末存货余额与在手订单的匹配分析

截至2020年6月末,剔除通用原材料、发出商品后的存货余额1,626.25吨、金额12,432.82万元,其中:3系存货为56.29吨、金额469.22万元;5系存货为1,165.30吨、金额8,023.04万元;6系存货为116.91吨、金额1,366.67万元;8系存货共183.48吨、金额1,873.06万元;无钴材料74.77吨、金额268.82万元;其他存货为41.98吨、金额432.01万元。

1) 公司储备3系存货56.29吨、账面余额469.22万元(主要系2019年为银隆新能源备货),无对应在手订单。经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04万元。

截至2021年2月末,公司对上述备货的3系存货实现对外销售7.52吨、账面余额86.85万元,实现收入89.07万元,高于账面价值,未产生损失;其余3系存货48.77吨、账面余额382.36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18.04万元,账面价值364.32万元,单位成本7.47万元,公司已经与赣州诺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新乡市东旭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平均售价8.46万元/吨,售价高于平均成本,后续处置未产生损失,存货跌价计提充分。

综上,公司2020年6月末未有在手订单匹配的3系存货期后处置价值高于

账面价值,未发生损失,2020年6月末公司3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2) 公司储备5系存货1,165.30吨、账面余额8,023.04万元,对应在手订单中5系产品3,451.80吨、金额35,045.27万元,剔除年度订单后的在手订单2,026.80吨、金额19,940.27万元,订单覆盖率为1.74倍。5系存货均有在手订单覆盖,2020年6月末依据在手订单测算5系存货可变现价值,依据合理充分,5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 2020年6月末公司储备6系存货116.91吨、账面余额1,366.67万元(主要系2019年为哈尔滨光宇备货),无对应在手订单。经减值测试后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75.59万元。

截至2021年2月末,公司已销售TLD606存货30吨、账面余额461.79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137.25万元,账面价值324.54万元,通过销售实现收入331.86万元,未发生损失,跌价准备计提充分;销售TLM6310存货12.38吨、账面余额

98.67万元,实现收入104.48万元,高于账面价值,未产生损失,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再加工领用6系存货21.29吨,账面余额164.09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5.26万元,账面价值158.83万元,主要用于生产TLM6310三元材料,加工产品已经对外出售,毛利率为1.53%,未产生损失,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研发材料1.28吨,成本7.96万元;其余6系存货51.96吨、账面余额634.16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133.08万元,账面价值501.08万元,单位成本9.64万元/吨,公司已经与赣州诺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新乡市东旭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平均售价10.80万元/吨售价高于平均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综上,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6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4) 公司储备8系存货183.48吨、账面余额1,873.06万元,在手订单中8系产品24.40吨、金额381.96万元。一方面为在手订单备货,另一方面8系因生产工艺较为复杂,导致产能的上升受到一定限制,公司在无订单情况下连续生产8系产品,以备及时满足后续即时订单的供货需求。2020年下半年,8系产品主要销售给横店东磁、天臣渭南。2020年6月30日,经减值测试,公司对8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32.11万元。

截至2021年2月末,公司已销售8系存货77.01吨、账面余额943.80万元,实现收入1,109.34万元,高于账面价值,未发生损失;再加工领用8系存货82.92

吨、账面余额696.97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18.72万元,账面价值678.26万元,主要用于生产TLP813三元材料,加工产品已对外出售,毛利率为14.49%,未产生损失,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生产留用2.74吨,账面余额28.09万元,单位成本10.26万元/吨,预计生产TLP813使用,TLP813平均售价14.40万元/吨,售价高于平均成本,不存在跌价;其余8系存货20.82吨、账面余额204.19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13.40万元,账面价值190.79万元,单位成本9.17万元/吨,公司已经与赣州诺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新乡市东旭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平均售价10.11万元/吨,售价高于平均成本,处置未产生损失。

综上,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8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5) 公司储备无钴材料74.77吨(含前驱体及无钴材料)、账面余额268.82万元,无对应在手订单,未计提跌价准备。2020年1-6月,公司无钴材料主要销售给星恒电源,上半年销售情况较好,毛利率较高,期末虽无对应订单,但公司根据沟通情况进行了适当备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6月末的无钴材料已经全部对外销售,平均售价7.34万元/吨,毛利率为24.60%,2020年6月末无钴材料未发生跌价。

综上,报告期内在手订单与存货余额的匹配具有合理性,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 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 核查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认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成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以抽样方式复核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的预测,将估计售价与历史数据、期后情况、市场信息等进行比较;

(4) 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估计的合理性;

(5) 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6) 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型号陈旧、产量下降、生产成本或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7) 将报告期内存货余额与在手订单进行比较分析;

(8) 检查存货期后销售、生产领用的相关合同、出入库单据,分析期后销售、领用数量和价格,确认期后处置是否存在重大损失;

(9) 查询可比公司相关数据并进行对比分析。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与存货余额不匹配的原因具有合理性,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关于蜂巢能源。审核问询回复显示:(1)蜂巢能源向发行人采购高镍三元材料时,要求发行人采购指定单位的原材料,并要求发行人自主生产前驱体。(2)发行人于2021年起与蜂巢能源起达成正式供货协议,双方签署了《年度销售合同》,蜂巢能源2021年计划向发行人采购高镍三元材料720吨,金额预计超过1亿元;蜂巢能源目前主要为长城汽车配套电池,2020年10月份蜂巢能源的电池装车量已经进入国内前十。请发行人:(1)披露蜂巢能源基本情况,报告期各期总资产、净资产、收入、净利润情况,发行人与其合作是否稳定,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发行人相关技术是否能够满足蜂巢能源的需求。(2)披露年度销售合同的具体内容,发行人是否已经按照约定向蜂巢能源供货,相关合同执行的收入、成本、毛利率情况。(3)披露蜂巢能源的指定原材料供应商,采用指定供应商模式与非指定供应商模式对发行人毛利率的影响。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问题8)

(一) 蜂巢能源基本情况,报告期各期总资产、净资产、收入、净利润情况,发行人与其合作是否稳定,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发行人相关技术是否能够满足蜂巢能源的需求

1. 蜂巢能源基本情况,报告期各期总资产、净资产、收入、净利润情况

(1) 蜂巢能源基本情况

蜂巢能源出具的说明确认,蜂巢能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2-19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2,041.6667万元
成立日期2018-02-12
法定代表人唐海锋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鑫城大道8899号
股权结构保定市瑞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84.0355%;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6.0976%;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持股6.0976%;天津能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2043%;天津能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244%;天津能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6538%;天津能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6238%;杨红新持股0.2631%
主营业务动力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蜂巢能源的前身是长城汽车(601633)动力电池事业部,自2012年起开展电芯的预研工作,2016年12月成立电池事业部,2018年2月独立为蜂巢能源。2018年10月,长城汽车为节约资本支出、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主业、提升盈利能力,同时为实现蜂巢能源的市场化运营,提高其产品竞争力,将所持全资子公司蜂巢能源100%股权转让给其关联方保定市瑞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后续经过多轮融资,蜂巢能源形成目前的股权架构。蜂巢能源尽管成立时间较短,但凭借前期在长城汽车体系长期积累的研发经验和技术积淀,近年来产量迅速攀升,并逐步在动力电池市场站稳脚跟。市场占有率方面,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显示,蜂巢能源2020年1-11月动力电池装机量约0.32GWh,其中11月装机量约0.12GWh,环比增长29.5%,位列国内第九;客户方面,除稳定供应长城汽车外,蜂巢能源已经成为法国PSA集团等多家国内外客户的采购定点;技术方面,蜂巢能源已经在全球布局了多家研发中心,持续推出高速叠片工艺、无钴电池、冷蜂系统、车规级AI智能制造工厂等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2020年全年蜂巢能源新增专利公开数量位居全国行业第一;投资方面,2021年1月及2月,蜂巢能源分别与当地政府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在四川成都遂宁市经开区、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新建2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投资金额

均为70亿元;融资方面,蜂巢能源官方微信号的消息显示,蜂巢能源A轮融资签约仪式2021年2月在江苏常州举行,融资金额为35亿元。

(2) 蜂巢能源的财务状况

蜂巢能源出具的说明确认,报告期内蜂巢能源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亿元

2-20期 间

期 间总资产净资产收入净利润
2020年1-6月52.5916.683.42-2.09
2019年度39.788.779.30-3.23
2018年度16.968.980.41-1.01
2017年度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由于蜂巢能源于2018年2月成立,因此2017年度财务数据不适用

2. 公司与其合作是否稳定,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公司相关技术是否能够满足蜂巢能源的需求

蜂巢能源出具的说明确认:

蜂巢能源采购天力锂能TLP813型号三元材料产品主要适配CP01型号电池,该型号电池主要用于长城wey P8车型等。上述型号电池自研发、测试、批量生产使用的8系三元材料均为天力锂能TLP813型号产品。

蜂巢能源2019年至2020年期间已经就天力锂能的TLP813型号三元材料产品进行了多轮测试,并就性能数据等相关指标进行了反复沟通。蜂巢能源在测试期间对天力锂能进行了多次实地验厂考察,结合对天力锂能实际验厂和产能情况,最终于2021年1月与天力锂能签署2021年度的《年度销售合同》,采购天力锂能TLP813型号三元材料生产相关电池产品专供CP01型号电池。蜂巢能源签署上述合同是综合天力锂能产品性能、报价、产能、实地验厂情况等多种因素的考虑,系审慎的商业决定。正极材料作为电池的主要材料,对蜂巢能源电池产品的性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更换正极材料供应商会直接影响蜂巢能源电池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蜂巢能源与天力锂能已经达成长期合作意愿,就专供CP01型号电池产品的高镍三元材料替换其他供应商的可能性较低。

根据前期测试及批量供货结果显示,天力锂能公司生产的TLP813高镍三元产

品在倍率性能、低温容量保持率、DCR(直流电阻)、材料循环性等技术性能方面具备对应竞争优势,能够满足蜂巢能源对于三元正极材料的性能需求。

(二) 年度销售合同的具体内容,发行人是否已经按照约定向蜂巢能源供货,相关合同执行的收入、成本、毛利率情况

公司与蜂巢能源签订的年度销售合同及执行情况如下:

1. 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

2021年1月,公司与蜂巢能源签署2021年度的销售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2-21产品型号

产品型号TLP813
供货计划1-12月,月均60吨
价格确认随行就市,以双方每月签订的销售合同书为准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供方提供的质量标准,需方若对供方产品质量产生异议,需于货到7日内书面通知供方,供方确认后负责调换货,否则视为产品合格
交货确认需方在收到货后应在供方的送货回单上签字盖章确认,由司机带回
运输地方及运输费用需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供方承担
包装标准纸箱包装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90天,6个月承兑
违约责任供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订单交货,应承担本合同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方除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必须承担因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合同争议由当事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需到原告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 合同的执行情况

2021年1月,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蜂巢能源销售TLP813产品。合同执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

期 间销售数量收入成本毛利额毛利率
2021年1月44.40606.24538.0368.2111.25%

蜂巢能源出具的说明确认,蜂巢能源2021年1月向天力锂能采购数量低于合同计划量的主要原因为其下游客户整车厂排产计划有所变化。根据目前下游客户

的整年排产计划,蜂巢能源预计2021年度向天力锂能采购720吨TLP813高镍三元产品的采购计划维持不变。

(三) 蜂巢能源的指定原材料供应商,采用指定供应商模式与非指定供应商模式对发行人毛利率的影响

1. 披露蜂巢能源的指定原材料供应商

蜂巢能源出具的说明及公司提供的审厂确认,蜂巢能源采购天力锂能TLP813产品,对该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上游材料供应商有指定目录,具体如下:

2-22原材料名称

原材料名称指定供应商名称
硫酸镍新乡吉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池州西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硫酸钴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新时代中能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中金格派锂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硫酸锰埃索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氢氧化锂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2. 采用指定供应商模式与非指定供应商模式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公司对蜂巢能源销售的TLP813产品主要集中于2020年11月、2020年12月以及2021年1月,在上述期间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单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吨

期间采购种类供应商名称采购单价是否为蜂巢能源指定供应商
2020年11月硫酸镍池州西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40
硫酸钴浙江新时代中能循环科技有限公司4.91
硫酸锰埃索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48
硫酸锰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0.49
氢氧化锂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9
氢氧化锂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4.73
氢氧化锂四川雅化锂业科技有限公司4.69
2020年12月硫酸镍池州西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44
硫酸钴浙江中金格派锂电产业股份有限公4.91

2-23司

硫酸锰贵州大龙汇成新材料有限公司0.49
氢氧化锂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75
氢氧化锂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4.69
2021年1月硫酸镍池州西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75
氢氧化锂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2
氢氧化锂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4.69
氢氧化锂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4.73
氢氧化锂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4.69
氢氧化锂四川雅化锂业科技有限公司4.69

注:指定供应商目录中的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系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近期的前驱体生产线主要安排生产高镍三元及无钴材料的前驱体,生产量较小,一方面,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锰的原材料的采购量较小;另一方面,生产的高镍产品对原材料品质要求较高。因此,为体现集中采购的价格优势,公司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三种主要原材料均在指定供应商目录内采购,同期未采购其他供应商的同类原材料。从氢氧化锂的采购来看,非蜂巢能源指定供应商包括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四川雅化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同月的采购价格对比,向指定供应商采购的氢氧化锂价格相对更高,比非指定目录内供应商采购的氢氧化锂采购价格高出1%-10%左右。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采用指定供应商模式下生产的三元材料成本更高,产品毛利率更低。

(四) 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第三方资信网站,查询蜂巢能源的公开披露信息及所处行业信息,以了解蜂巢能源的业务开展、客户市场地位、供应商需求等情况;

(2) 获取并查阅公司与蜂巢能源签署的年度合同、对应合同执行的销售和成

本明细,分析合同执行的相关财务数据;

(3) 查阅公司为执行与蜂巢能源的合同而采购的相关原材料明细,对比相关供应商对应的采购原材料,分析采用指定供应商模式与非指定供应商模式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

(4) 取得并查阅蜂巢能源出具的相关调查问卷及说明文件。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蜂巢能源基本情况,以及报告期各期总资产、净资产、收入、净利润情况;公司与其合作稳定,就公司专供的CP01型号电池产品三元材料被其他供应商替换的可能性较低,公司相关技术能够满足蜂巢能源的需求;

(2)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年度销售合同的具体内容,2021年1月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向蜂巢能源开始供货;

(3) 采用指定供应商模式时,公司产品毛利率会低于非指定供应商模式下的材料毛利率。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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