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7 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刘宏先生、李茁英女
士、董秀琴女士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
障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机构的监管要
求的前提下,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本次董事会决议后不时修订及新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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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情况及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具体认购办法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具体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股票认购协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合同等;
4)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
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
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5)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
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
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6)如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政策,或市场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且不
允许授权的事项外,根据有关规定、政策、监管部门的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的
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或募集资金投向进行相应调整;
7)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
宜;
8)在不改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资金需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顺序、进度、金
额等具体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9)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
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
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办理股份认购、新增股份登记、股
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事宜;
10)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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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事宜;
11)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后,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其正式书面授权的董事,决定、办理上述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基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提请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合作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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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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