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与AglaeaPharma, Inc.、宁波星通厚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AglaeaPharma中国药物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后核名为准)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医药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创新水平,有助于公司未来战略目标的实现和达成。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实施。
独立董事:陈煦江、陈耿、李长碧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