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伟民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AglaeaPharma, Inc.、宁波星通厚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投资协议》,发起设立AglaeaPharma中国药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50万元,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000万元。当满足《投资协议》约定的后续投资先决条件后,合资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8,750万元,其中公司追加平价认购合资公司5,000万元注册资本,届时公司认缴出资额总额为10,000万元。投资完成后,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对合资公司的目标知识产权的项目商业化拥有优先谈判权。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