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贷款计划及贷款授权的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贷款计划及贷款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0万元,低风险额度20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满足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对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贷款计划及贷款授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