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年3月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7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8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特别提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上海市随申码为绿码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22日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456号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1年3月2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1年3月22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亚东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4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公司拟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6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540.00万股的4.87%。其中首次授予40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4.25%,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7.10%;预留6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3%,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2.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司建伟、杨玉宝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司建伟、杨玉宝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司建伟、杨玉宝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议案四: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刘亚东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请施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施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施忠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施忠先生简历
施忠,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科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长江商学院,获EMBA硕士学位。2000年6月至2004年8月,任思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9月至2008年12月,任上海优度宽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2年1月,任浙江东阳天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6年1月,任优酷土豆集团副总裁;2016年7月至今,任上海天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施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2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非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