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3月10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勇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3月10日,并同意以7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06名激励对象授予384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9)。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