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31日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71642 | 通易航天 | 2021年3月25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25号3号楼108室。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监督管理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监督管理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2021年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结合公司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2021年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结合公司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2020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积金转增股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预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2021年度预计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借款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实际借款金额、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在授信额度使用期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银行申请贷款,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2021年度预计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借款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实际借款金额、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在授信额度使用期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银行申请贷款,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如下:(1)承租关联方名下位于上海浦东新金桥路1088号1506、1507室房产作为上海分公司办公场地,年租金预计
9.6万元/年。(2)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公司关联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自愿针对上述实际发生的借款为公司提供担保。
(十)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如下:(1)承租关联方名下位于上海浦东新金桥路1088号1506、1507室房产作为上海分公司办公场地,年租金预计
9.6万元/年。(2)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公司关联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自愿针对上述实际发生的借款为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公告编号:2021-012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1年3月26日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25号3号楼108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25号3号楼108室;联系电话:021-61099616 ;联系人: 陆乔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一)《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二)《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