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易航天”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也不转增股本。我们认为,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并考虑了股东长期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业资格且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能力,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责,能按照我国注册会计师准则的要求从事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履行的续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三、关于《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本次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符合公司经营情况,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公
公告编号:2021-013
平、公正,且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尤建新、何贤杰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