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21—006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人用合成原料药技术升级项目”、“高端生物兽药建设项目”、“特色发酵原料药建设项目”。其中“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人用合成原料药技术升级项目”、“特色发酵原料药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工程建设,但尚需支付工程及设备尾款 418.98 万元。本次结项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尚需支付的工程及设备尾款
418.98 万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 8,055.86 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3月 1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人用合成原料药技术升级项目”、“高端生物兽药建设项目”、“特色发酵原料药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8,055.86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2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95,524,32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83,599,969.2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74,650,912.9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3月23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000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前)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后) |
1 | 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人用合成原料药技术升级项目 | 48,311.11 | 44,416.00 | 43,938.68 |
2 | 高端生物兽药建设项目 | 25,678.48 | 23,483.00 | 20,526.41 |
3 | 特色发酵原料药建设项目 | 41,336.57 | 37,856.00 | 23,000.00 |
合计 | 115,326.16 | 105,755.00 | 87,465.09 |
2019年8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人用合成原料药技术升级项目扣除尾款和质保金后,节余资金6,500万元用于特色发酵原料药建设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前)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后) |
1 | 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人用合成原料药技术升级项目 | 48,311.11 | 43,938.68 | 37,438.68 |
2 | 高端生物兽药建设项目 | 25,678.48 | 20,526.41 | 20,526.41 |
3 | 特色发酵原料药建设项目 | 41,336.57 | 23,000.00 | 29,500.00 |
合计 | 115,326.16 | 87,465.09 | 87,465.09 |
483,875,304.3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已全部实施完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16年11月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2月底,募资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余额 | 对应募投项目 |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 45100000101201002***** | 4.46 | 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人用合成原料药技术升级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 | 370501686108000***** | 1,242.74 | 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人用合成原料药技术升级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 16080014292003***** | 6,192.48 | 高端生物兽药建设项目 |
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8150138014210***** | 1,017.77 | 特色发酵原料药建设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营业部 | 16080014292003***** | 17.39 | 高端生物兽药建设项目 |
合计 | 8,474.84 |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2月底,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2月底,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703.2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人民币(含相关利息收入)8,474.84万元,尚需支付款项为人民币418.9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055.86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金额及节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实 际投资金额 | 尚需支付 款项 | 节余金额(含利息、理财收入净额) | 节余金额(含利息、理财收入净额)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比例 |
1 | 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人用合成原料药技术升级项目 | 37,438.68 | 37,329.49 | 227.12 | 1,020.08 | 2.72% |
2 | 高端生物兽药建设项目 | 20,526.41 | 14,169.27 | - | 6,209.87 | 30.25% |
3 | 特色发酵原料药建设项目 | 29,500.00 | 28,204.49 | 191.86 | 825.91 | 2.80% |
合计 | 87,465.09 | 79,703.25 | 418.98 | 8,055.86 | 9.21% |
质量的前提下,注重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8,055.86 万元及后续收到的利息、理财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除“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人用合成原料药技术升级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及“特色发酵原料药建设项目”(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将注销其他募集资金账户。“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人用合成原料药技术升级项目”、“特色发酵原料药建设项目”尚需支付工程及设备尾款 418.98 万元,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该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剩余工程建设合同尾款及设备尾款的支付完毕。
后续由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一次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按要求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低于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对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鲁抗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
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