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抗医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鲁抗医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2号文)核准,鲁抗医药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552.432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5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3,599,969.2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4,650,912.95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3月27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18〕第00002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调整情况
由于鲁抗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经鲁抗医药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前)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后) |
1 | 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人用合成原料药技术升级项目 | 48,311.11 | 44,416.00 | 43,938.68 |
2 | 高端生物兽药建设项目 | 25,678.48 | 23,483.00 | 20,526.41 |
3 | 特色发酵原料药建设项目 | 41,336.57 | 37,856.00 | 23,000.00 |
合计 | 115,326.16 | 105,755.00 | 87,465.09 |
序号 | 项目 |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前)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后) |
1 | 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人用合成原料药技术升级项目 | 48,311.11 | 43,938.68 | 37,438.68 |
2 | 高端生物兽药建设项目 | 25,678.48 | 20,526.41 | 20,526.41 |
3 | 特色发酵原料药建设项目 | 41,336.57 | 23,000.00 | 29,500.00 |
合计 | 115,326.16 | 87,465.09 | 87,465.09 |
已投入自筹资金已全部实施完成。
四、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16年11月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2月末,募资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余额 | 对应募投项目 |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 45100000101201002***** | 4.46 | 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人用合成原料药技术升级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 | 370501686108000***** | 1,242.74 | 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人用合成原料药技术升级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 16080014292003***** | 6,192.48 | 高端生物兽药建设项目 |
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8150138014210***** | 1,017.77 | 特色发酵原料药建设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营业部 | 16080014292003***** | 17.39 | 高端生物兽药建设项目 |
合计 | 8,474.84 | - |
单位:万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实 际投资金额 | 尚需支付 尾款及保证金 | 结余金额(含利息、理财收入净额) | 结余金额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比例 |
1 | 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人用合成原料药技术升级项目 | 37,438.68 | 37,329.49 | 227.12 | 1,020.08 | 2.72% |
2 | 高端生物兽药建设项目 | 20,526.41 | 14,169.27 | - | 6,209.87 | 30.25% |
3 | 特色发酵原料药建设项目 | 29,500.00 | 28,204.49 | 191.86 | 825.91 | 2.80% |
合计 | 87,465.09 | 79,703.25 | 418.98 | 8,055.86 | 9.21% |
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该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剩余工程建设合同尾款及设备尾款的支付完毕。后续由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结余款,公司一次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按要求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七、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低于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鲁抗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鲁抗医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东平 汤 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