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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脉科技: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0

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依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2021年度业务发展规划。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相关工作安排,研究拟定2020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我们认为该方案为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未分配利润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的会计行为得到了有效的规范,能够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内容真实、完整、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遵守了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各关联方董事在表决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议案符合独立董事个人意愿及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关联方董事在表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关于申请银行授信》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认为:公司在2021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公司正常经营对资金的真实需要,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薛安克、郭德贵

2021年3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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