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脉科技: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0

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度内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我们于2020年9月1日任职,自任职以来,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大会,我们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参加次数通讯参加次数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投票情况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薛安克2202均同意22
郭德贵2211均同意22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2020年度任期内,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9月11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会议有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述两个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方案符合《证券法》、《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两个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议案的独立意见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议案的独立意见该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向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已经作出相应承诺,公司制定的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出具相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事项出具承诺并提出相关约束措施,该等承诺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关于制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挂牌后适用的<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制度》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制度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属实、完整,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0、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的会计行为得到了有效的规范,能够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中介机构》议案的独立意见

相关中介机构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并具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和较高的职业素养。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11月9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会议有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更正以前年度定期报告及其摘要》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更正,是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推进公司本次发行及精选层挂牌相关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2020年度,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薛安克、郭德贵

2021年3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