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收到杭州市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富阳区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拨付1750万元财政专项奖励通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本次获得的奖励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8,243,798.01元(未经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发放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收到补助 的时间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 依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021年1月 | 94,802.34 | 财行〔2019〕11号 | 与收益相关 | 否 |
2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财政专项奖励资金 | 2021年3月 | 17,500,000.00 | 富经管〔 2020〕57号 | 与收益相关 | 否 |
3 | 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2021年1月 | 356,989.11 | 财税〔 2011 〕100 号文件 | 与收益相关 | 是 |
4 | 北京中恒博瑞数字 |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 | 稳岗补贴 | 2021年2月 | 150,912.34 | 京人社就字 | 与收益相关 | 否 |
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2020〕33号 | ||||||
5 | 杭州中恒云能源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稳岗补助 | 2021年2月 | 119,274.79 | 杭人社发〔2015〕307号 | 与收益相关 | 否 |
6 | 其他合计 | 2021年1-3月 | 21,819.43 | - | 与收益相关 | 否 | ||
总计 | 18,243,798.01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根据该规定确认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款全部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其中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前述获得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18,243,798.01元,其中17,500,00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743,798.01元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前述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在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