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 |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1)第010303号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杰电气公司”或“贵公司”)编制的截止2021年2月28日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双杰电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双杰电气公司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双杰电气公司截止2021年2月28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双杰电气公司用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2021年3月9日 |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139,534,88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
4.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6.9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3,207,603.7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792,393.20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14号)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根据公司《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
1 |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 80,107.21 | 66,6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90,107.21 | 76,600.00 |
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包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前已投入的资金,及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
(二)募集资金运用的总体安排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截至2021年2月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2,241.11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项目 | 66,600.00 | 32,241.11 | 28,065.18 | |
合 计 | 66,600.00 | 32,241.11 | 28,065.18 |
[注]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本公司累计已实际支付金额。
四、其他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已于2021年3月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批准。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